第一章 王小天(1/ 2)
鸡鸣乍息,天色放亮。
青川驿的光头老陈,被震天响的拍门声吵醒。
“来了,来了,别敲了,门都被敲散架了。”光头老陈下了床,嘴里嘟囔着,趿拉着鞋,睡眼惺忪的打开门,就看到一个稚气未脱、看上去傻呆呆的少年,出现在面前。
少年生的五官端正,白净帅气,只是双眼没有焦距,跟瞪眼瞎一样,看上去傻乎乎的不说,还让人感觉非常别扭。
少年举着一个,盖的严严实实的瓷罐子,递给老陈,瓮声瓮气地说:“陈大爷,俺娘让俺给您送的鸡汤。”
光头老陈接过罐子,掀开盖子,顿时一股浓香扑面而来。他顿时笑逐颜开,“嗯,香。小天啊,今天起的好早。你娘呢?”
“俺娘去厨房干活去了。”
“嗯。那你去玩吧。”
少年嗯了一声,径直跑到院子里的大树下,坐在一根突出地面的树根上,低着头,双手托腮,津津有味地看地上的蚂蚁。
光头老陈望着少年,忍不住暗暗摇头。
小天这孩子真是可惜了。外表看白净帅气,一表人才,人却是傻的。特别是那双眼,若是瞎了反而更好些,闭着眼睛,别人看着也顺眼些,说不定能骗个媳妇回来。
可他偏不是,眼睛还睁的特别大,这样一来,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,他是个傻子,日后如何相亲?
其实小天并不是一直都这样。有时候也会恢复正常,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。可这种状态,持续不了多久,就会再次恢复原样。
幸好小天无论什么状态,都特别听话,让他自己找地方去玩,他就找个旮旯,看蚂蚁搬家,看小虫子,一看就是半天。他妈不喊他,他就会不起来。
想到小天的妈妈王嫂,老陈忍不住身生燥热。
王嫂今年三十五六岁,年轻时就是十里八村的一枝花。十六岁那年,嫁给了王家庄的王老三。
结婚不到三年,金瓯城遭遇大旱。为了活命,夫妻俩跟随一支过路商队,去了喀什尔落脚,以开小饭馆为生。
期间生了个儿子,取名小天。小天出生就不正常,王嫂不忍抛弃亲生骨肉,执意将他留下养活。
一家三口,在喀什尔生活了十来年。后来王老三,被一支去迦南联邦的商队,聘去当随队厨师。行商途中遭遇沙暴,王老三不幸身死。
王嫂在喀什尔苦等三年,才得到这个消息。孤儿寡母流落异乡,实在没法生活,只能低价贱卖了财产回家乡。
光头老陈与王老三本是发小,见她娘俩可怜,便让王嫂,到自己主管的青川驿,当厨娘谋生。
王嫂徐娘半老,风韵犹存。光头老陈这样安排,自然也存了点小心思。他丧偶多年,一直没有续弦,若能娶了王嫂,岂不美的冒鼻涕泡?
可惜,王嫂非常刚烈泼辣。不然也不会,执意养活傻呆呆的小天,更不会这些年独自一人,无比艰辛地将小天扶养长大。光头老陈心里的想法,还没找到机会说出口,就被吓了回去。
事情是这样的:
青川驿地处边陲,除了接待偶尔路过的官员及家属,最重要的功能,是为第四边防军的战士,提供巡边时,临时吃饭休息的地方。
好铁不打钉,好汉不当兵。那帮粗胚没个好德行,满口污言秽语不说,见了女人,一个个都跟饿狼一样。
虽然慑于林绍棠军长,治军严厉军法严苛,不敢光天化日作奸犯科,但动手动脚,揩油吃豆腐是少不了。
他们第一次见王嫂,一个个跟疯了一样,满口污言秽语的调戏王嫂。王嫂只做没听到。
有个色胆包天的家伙,以为王嫂是个软柿子,上去就要动手动脚,结果被王嫂一脚踹倒在地上,抄起菜刀就砍。
那家伙赶紧连滚带爬跑出去,刚站定想说几句场面话,找回点颜面,就看到王嫂举着菜刀,紧跟着追了出来,一边追一边骂。
骂的那个花哨哟,可让那帮粗胚开眼了。上至祖宗十八代,下至永远见不着面的子孙后代,什么七大姑八大姨,爹妈姊妹小姨子,一个个全都没跑掉。
王嫂边追边骂,足足一个小时,直把那家伙追的走投无路,跪地磕头求饶,才放他一马。
这还不算完。这帮粗胚回去的当天晚上,全都开始拉稀,拉到提不上裤子,整个营房臭不可闻。
那帮粗胚,彻底领教了王嫂的厉害。知道她是只凶恶的母老虎。从那以后,在王嫂面前,乖的跟小白兔一样。
当然,也有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,咽不下这口气。他知道,在王嫂这占不到便宜,就打王小天的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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